每年報廢財物清運時程說明如下:
一、報廢財物清運清單結算時間至每年2月底及9月底,待完成開標程序後另行通知各系所清運時程(預計每年3-6月及10-12月)。
二、專案報廢請檢附減損單、報廢財物照片及廠商報價單,經簽准並完成開標程序後通知申請單位辦理清運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