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Menu
事務組
採購組
保管組
營繕組
經管組
總務處
聯絡我們
網站地圖
English
成大首頁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有關各單位向本組申請消耗品領用超過公告限額處理方式公告
有關各單位向本組申請消耗品領用超過公告限額處理方式如下
﹕
申請單位如有超過公告數量限額,且具特殊情形,應先敍明理由並簽核後,始得核發。
2.但如領用頻繁且需求量大,請使用單位依需求自行採購管控。
瀏覽數:
分享
Close (Esc)
Share
Toggle fullscreen
Zoom in/out
Previous (arrow left)
Next (arrow righ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