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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9 若已辦理報廢之財物欲捐贈給其他機關(如國小…等)使用者,校內的辦理流程為何?
A:原則上,應由受贈單位來函,經原財產管理單位簽請校長核可後,再由該單位辦理後續捐贈相關事宜。簽辦過程中請加會本組,以利作註記等相關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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